成都市友好城市奖学金项目

成都市友好城市奖学金项目简介

  成都市友好城市奖学金,专为来自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及友好合作关系城市的外国公民设立,用于支持其在成都市高等院校学习。2026 年,符合条件的外国公民可申请我校本科、硕士及博士学位项目。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曾在成都市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城市名单见附件)出生、居住、学习、工作或正在这些城市居住、学习、工作的外国公民。

(二)资助标准:

  本  科  生:人民币20,000元/年,最多四年;

  硕士研究生:人民币25,000元/年,最多三年;

  博士研究生:人民币30,000元/年,最多三年。

  该奖学金项目不免除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评审合格方可获得一下年度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来自国际友城;

(二)不得同时享有其他奖学金;

(三)须同时满足我校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通过四川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网址https://scu.17gz.org/member/login.do。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5月30日。

  除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一份由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出具的身份确认函,确认函下载地址: https://global.scu.edu.cn/oso/ - Download - Confirmation Letter Of Sister City Status。


成都市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