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友好城市奖学金项目简介
成都市友好城市奖学金,专为来自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及友好合作关系城市的外国公民设立,用于支持其在成都市高等院校学习。2026 年,符合条件的外国公民可申请我校本科、硕士及博士学位项目。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曾在成都市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城市名单见附件)出生、居住、学习、工作或正在这些城市居住、学习、工作的外国公民。
(二)资助标准:
本 科 生:人民币20,000元/年,最多四年;
硕士研究生:人民币25,000元/年,最多三年;
博士研究生:人民币30,000元/年,最多三年。
该奖学金项目不免除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评审合格方可获得一下年度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来自国际友城;
(二)不得同时享有其他奖学金;
(三)须同时满足我校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通过四川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网址https://scu.17gz.org/member/login.do。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5月30日。
除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一份由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出具的身份确认函,确认函下载地址: https://global.scu.edu.cn/oso/ - Download - Confirmation Letter Of Sister City St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