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1.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原则上2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相关规定,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国籍公民

2. 对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需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规定。

3.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高中成绩良好。

4. 语言要求

1中文授课专业

HSK5180(含)以上或其他经学校认可的同等汉语水平证明;

最高学历为中文授课者,可免交HSK证书,但须提供授课语言证明。

(2)英文授课专业

母语为英语的申请者,免提供英语语言证明;

母语为非英语的申请者,须提供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其他同等水平的英语能力证明材料;

母语为非英语、最高学历授课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无须提供雅思/托福成绩,但授课语言证明。

(3)海外教育学院汉语言本科专业一年级申请者,无需提供HSK证书。

 

二、申请材料

1. 护照首页(护照有效期至少为六个月),现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申请者需提供当前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页面;

2. 高中毕业证书或预毕业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持预毕业证明申请的学生,须写明预计毕业时间;

3. 已在中国境内并有在华学习经历的申请者需提供前学习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情况说明

4. 高中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5. /英文个人陈述(申请英文授课项目的学生,必须用英文撰写个人陈述;个人陈述须包括以下内容:个人情况介绍、申请原因、对所申请专业的认识、今后的学习计划等);

6. 语言能力证明;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体检结果日期应距提交申请时6个月内);

8. 申请者需提供经济来源证明(或监护人经济担保证明),申请全额奖学金,则无需提供;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获奖证书或其他支撑性材料。

备注:

1. 申请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须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上传,中、英文以外的材料须附官方出具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2. 申请材料不完整者,我校将不予受理;必要时,我校会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