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发现并确认护照遗失后,必须马上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 留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丢失地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失证明。
- 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取相关证明信。
- 持派出所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前往居住地区县级公安分局开具护照遗失证明。
- 凭护照遗失证明前往本国驻华使馆申请新护照。
- 领取新护照后,留学生须在取得护照的10日内先办理住宿证明,然后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申请签证,再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补办手续,并及时完成住宿登记的更新手续。
注:如果你需要更换护照:
你在中国更换护照后,必须在领取护照后的10日内,先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申请,之后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号码变更手续,否则将因非法居留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