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4年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双学位项目的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协议》,现将申请2024年联合培养博士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应为我校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经普通招考录取);
2.已修课程成绩符合要求;
3.达到香港城市大学(以下简称“城大”)规定的最低英文水平要求:取得(i)托福总体测试分数79分(网考),或(ii)雅思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ELTS)总评级达6.5。城大个别院系可设定更高要求,详情请参阅https://www.cityu.edu.hk/pg/research-degree-programmes/entrance-requirements之“English Proficiency Requirement”部分内容。
4.托福和雅思成绩从考试日期算起有效期为两年,成绩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有效。
二、学科领域
生物学Biology
生物医学工程Biomedical Engineering
工商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化学工程与技术Chemical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化学Chemistry
中国语言文学Chinese Language & Literature
临床医学Clinical Medicine
管理科学与工程Management Science & Engineering
数学Mathematics
材料科学与工程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药学Pharmaceutical Science
公共管理Public Administration
软件工程Software Engineering
护理学Nursing
口腔医学Stomatology
马克思主义理论Theory of Marxism
三、学习地点与安排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修读年限一般为四年或三年。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川大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五学年按以下学习模式分别在川大、城大(香港本部)及城大深圳研究院三地(见附件7),完成两校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学生于第一或第二学年提交进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获城大录取且通过川大中期考核后方可赴城大学习。
四、申请程序
请符合资格的同学仔细阅读附件材料,具体了解项目内容、申请资格、学科领域、申请程序等,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项目申请材料准备及校内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并准备以下材料:
①Nomination List SCU 2024(附件1,仅提交电子版,无需打印)
②外语成绩证明
③申请人个人资料表格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 SCU 2024(附件2)
④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意书Joint Research StatementSCU 2024(附件3)
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书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 SCU 2024(附件4)
附件3和4,需城大导师签字,手签或电子签名均可,同时,川大导师签字,无特殊情况应手签;附件4表中“D. Approval by Partner University”,“Dean/Head of College/School/Department”处需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Graduate School”处不需申请人单独处理,研究生院收齐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统一签字、盖章。
⑥四川大学导师英文版个人简历
2.校内申请流程
申请人:请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请于2023年12月08日前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国际交流资助申请应用——港澳台项目交流申请模块中填写《申请表》,选择“2024年四川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双学位项目”,“高校”请选择“香港城市大学”,并按要求上传①-②,提交并打印出纸质《申请表》,将纸质版《申请表》和纸质版③-⑥依次递交导师、学院审核;
导师: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国际交流资助申请应用——港澳台项目交流模块中审核,并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签字;
院系: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国际交流资助申请应用——港澳台项目交流模块中审核,并由学院主管领导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签字、盖公章。
3.向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
《申请表》和材料③-⑥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用回形针夹好,无需装订,并按上述顺序排序。
(二)时间安排
①申请准备:即日起-2023年12月08日
申请人按相关要求联系导师、准备申报材料。
②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2023年12月08日17:00前
申请人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25办公室杜老师处。
五、项目录取
两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由城大组织遴选。若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底之前书面通知申请者。
六、需完成的后续流程
确定录取资格后,相关人员计划开展出国(境)交流活动时应遵守双方学校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1.办理保留学籍
学生在赴港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并打印纸质申请表,由导师、学院审核签字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25办公室审核备案。
2.办理派出手续
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规定,四川大学在籍学生在出国或前往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前,必须通过四川大学学生出国(境)网上备案系统办理备案。赴港办理程序详情请参见:https://global.scu.edu.cn/?channel/490/504/565。出境事项咨询电话:85462935。
3.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学分互认手续。如需办理学分互认,需在赴港前填写《四川大学申请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附件9),经导师及学院审核同意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25办公室备案;回校报到后,填写《四川大学研究生校外课程学分转换申请表》(附件10)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25办公室,以此办理后续学分转换。
4.办理回校手续
①提交联培总结,学生在香港城市大学(包含本部和深圳研究院)学习两年期满后,请发送《四川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类项目总结报告》(附件11)至邮箱:scupyb@163.com。
②办理恢复学籍手续:提交联培总结后,学生需在回国(境)15个工作日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恢复学籍申请,返校后到所在学院办理学期注册,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可顺延。
联系方式:
校内申报咨询:85405146(研究生院培养办杜老师)
项目咨询:85404131(港澳台办陈老师)
香港城市大学周亦卿研究生院:(86)755-8658150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Nomination List SCU 2024
附件2.申请人个人资料表格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 SCU 2024
附件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意书Joint Research StatementSCU 2024
附件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书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 SCU 2024
附件5. Joint PhD App Procedure SCU 2024
附件6.5a Joint PhD-Leaflet_Chi_2024 entry
附件7. Introduction SCU 2024
附件8.Admission Working Schedule SCU 2024
附件9.四川大学申请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
附件10.四川大学研究生校外课程学分转换申请表
附件11.四川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类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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