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2023-01-16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我国高校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下设两个渠道,即: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所在单位合作渠道(以下简称单位合作渠道)。
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选派办法单独另行公布。
单位合作渠道采取各单位先行申请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后,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申报项目应聚焦全球治理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充分体现本单位优势、特色学科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思路、举措,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应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输送的全链条模式,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中外项目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协议书(中外双文本)、及《单位领导推荐意见表》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行政楼511室)。经学校评审同意后,9月1日-10日,进行网上项目申报。
该项目申请条件及相关材料要求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77。
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8540708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