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议申报

港澳台地区会议申报

 

 

涉港澳台学术会议申报

一、适用范围

本校各单位在境内举办,境外与会代表以港澳台地区人士为主的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等)。

 

二、申报流程

1. 院系上报

会议负责人(或经办人)在会议举办前六个月启动申报。在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港澳台会议申报表》。

2. 校内审批

按照《四川大学港澳台会议申报表》要求,完成校内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3. 教育部审批

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行文报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4. 会议执行

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会议批件下达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学校港澳台办公室通知会议负责人(或经办人)领取会议批件。

5. 会议总结

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会议主办单位将总结材料报送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1. 《四川大学港澳台会议申报表》

2. 参会港澳台人员名单(姓名、有效证件号、单位、职称),台湾参会人员另须提供人员简介及证件扫描件。

3. 会议详细方案,含会议议程、会议背景、学术意义、讨论形式、预算等

 

四、信息变更

教育部批复会议后,如举办时间、名称、参加人员、会议内容有变更,须由会议主办人(或经办人)提请会议变更申请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学校报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变更。

 

五、联系信息

联系人:陈秋韵

联系电话:028-85404131

电子邮箱:nic8210@scu.edu.cn

 

附件: 四川大学举办学术会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