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籍教师短期来访
港澳台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人士短期来访申报审批流程
根据相关部门有关邀请港澳台人士短期来访手续审批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港澳台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人士短期来访问申报审批流程。
一、适用人员:
1、由我校各单位邀请的港澳台籍来访人员;
2、来访人员须持有港澳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申请材料:
1、来访人员有效证件(港澳身份证或台胞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清晰复印;
2、来访人员简介(中文);
3、来访活动简介(中文),含交流内容、交流目的、经费来源、日程表、后续合作意向等。
三、申请流程:
1.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港澳台人员短期来校访问备案表》,提交备案后,由港澳台办存档;
2. 申请表完成后请打印一份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然后将申请表、来访专家证件复印件及简历、 来访活动简介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607)陈老师审核,电话:85404131。
3. 校内单位拟邀请的短期来港澳台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人士, 请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相关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