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将继续选派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于2017-2018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本次遴选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全国选派不超过20人,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
二、申请人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的申请。
3、有效的TOELF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5年10月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
4、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
5、申请人研究课题应为美国文学/政治/经济/历史/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特定方面,并须表明在美国进行某项研究的必要性,同时具体阐明其研究如何加深中国对美国在学术上的理解,回国后如何将其所学运用到其博士论文及最终的学术和专业发展中。暂不接受自然科学类专业从员的申请。
四、项目评审安排:
1、即日起,申请人可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四川大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子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2)个人简历(包括参与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内容不超1页A4纸);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5月27日前,学院对申请人进行汇总和评审,并将推荐结果以公文形式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推荐人选名单请按优先推荐顺序),同时请将申请人材料转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6月1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选拔,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统一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上报留基委。
4、9月,留基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5、11月,通过通讯评审的申请人收到面试通知,进行面试;
6、2017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行前集训;
8、2017年8-9月,派出。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联系电话:85407080
联 系 人:樊老师
办公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511室
附件:
1、四川大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子项目”申请表.doc
2、申请指南.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