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校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推荐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所)、博士生导师: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项目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确定推荐以下10位博士生导师申请“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唐文富、李静、邓翔、赵世平、刘长军、田卫东、易丹、顾新、马德功、徐新建
二、向基金委申请工作安排
鉴于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和具体要求,为确保不延误学校上报时间,请上述人员严格按以下时间安排进行。
1、 申请人请于3月20日至4月5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 《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务必于4月7日前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行政楼511室)。其余材料不需上交。
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于4月10日前将学校有关推荐材料上报留学基金委。
三、网上填表及提交材料说明:
1、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 由申请人网上填写。注: a. “受理机构”请填写“四川大学”。 b.上传照片时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0K的扫描肖像照。 C.“研修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 d.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请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此表,并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申请人打印留基委申请表时,将自动生成该表。表中“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需由所在学院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请明确说明被推荐导师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留基委学号、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请申请人将该“意见”内容以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gpyjs2012@163.com。 |
3.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扫描上传。 |
4. | 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 由申请人扫描上传 |
5. | 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由申请人扫描上传 |
2、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遇网络方面的问题,可参考留基委“2015信息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b33ea00d5bf14e8fad3200034f1795d8.shtml),或直接咨询留基委信息部:010-66093940、66093948
联系人: 樊老师 卢老师
联系电话: 85407080、85405392
办公地点: 望江西区行政楼5楼511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