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公示及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注意事项
各有关学院、项目申请人员:
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评审、推荐,经学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评审人员,对学院推荐人选及其对外联系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评议,按照我校2017年推荐指标和项目评审相关原则,共推荐出以下项目候选人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参加2017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 攻读博士学位名单:(共 54 名,排名不分先后)
彭灵慧、党旭岗、陈玉蓉、刘妍曦、丁斐扬、余奥、杜清丹、彭珂、王歆悦、钱佳珺、代珊珊、郑亮、肖尧予、聂川雄、张圣昌、肖志林、徐俊怡、吴英克、谢正田、郭怡兰、邵将、宁可、李季青、王艺桥、周义政、邢晓东、洪学主、沈潜锋、马鸿志、杨博文、袁坡、张蕊、谢玉姝、何琼、田小倩、陈晨、李冰、余睿、朱燕芳、赵斌、王凯、黄丹、马瑾、张怀英、龚鸿、罗艺侨、桂尘璠、王茁、刘平、滕珍杰、黄天逸、郭明睿、李大鹏、刘婕
**凡在4月1日之前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录取信和免学费证明的申请者,可速与我办联系(电话:85407080)。
二、联合培养博士名单:(195人,排名不分先后)
吴晓东、赵江琦、张集海、符笑伟、傅代华、杨洁、米大山、杨书桂、毛超英、张亮青、赵中国、尹华模、杨潇、严安、叶菁华、陈杰梅、段鑫、赵远、万莹莹、陈洪刚、汤娟、林晨、朱海华、赵苏丹、吴先强、蒲贞子、蔡应婷、陈体佳、马愿谦、苏学能、唐铄雅、彭乔、泓灏、周琛、陈宇航、谢星全、张璇、张超、陈甜、刘志、王琨、陈卢璐、江宇辰、朱亚芬、李蕙、尹贝、张卓远、王倩婷、齐舒群、刘寅冬、葛阳、经典、杨华梅、谭学莲、郑赛男、聂敏、连俊翔、娄锋、李昱煜、龚婷、郑婷、蒋来明、谭智、黄玲、任翱博、谢辉、林瑶、徐昌连、柳媛、张磊、代金杭、李露明、彭翠婷、王瀚霖、张海龙、周硕、辛慧、秦杨梅、周亚男、叶晨、郭琴琴、唐小春、欧洋铭、李圣伟、黄菊萍、刘婷兮、高洁、贾璞、周尧、严明、李钟麒、林毅、李雪冬、蒋岩、石文婷、陈聃、杨刚、邱静红、李瑞、程晓婕、李晶、莫春横、马青展、华婉、袁书成、钟小忠、杨林、李彦儒、杨丹妮、谢少雄、李盼盼、张古承、王馨苑、何金蕾、胡天巧、杨丽萍、张志超、韩晓娟、张雅敏、石瑛、姜鑫、王玉东、牟茂淋、熊熠、吕松林、唐梅、夏欣欣、许镇梅、张梦逸、贺腊梅、马源、朱德涛、陈雨石、魏健鹏、蔡斌、缑迅杰、徐吨、贺小舟、吴兰、马宁、任珮嘉、钟琳、李美慧、张峰祎、蒋奇杰、黄院丹、蒲怡、李娟、杨潇、李军、叶媛、周惠君、李轲宇、王霁、陈燕、谭平、罗汶鑫、张亚兵、张舒、林逸飞、路祖俨、章蔚、任建君、徐婷婷、胡雪姣、袁敏兰、杨彪、廖红、秦笛源、陈锐奇、曲亚莉、赵明月、张震、鲁晨阳、潘天颖、熊恬园、冯师健、朱思忆、杨琴、谭璐、何金兰、赵荣策、周静、龙海燕、杜杨、李迅、卢敏勋、向宇威、王喻义、孙凌、林玲、张文静、王斌、谭振、程越
*请上述两类申请人员尽快以“姓名+学院+博/联博”加入本项目QQ群:432327161(2017
川大国家公派学生),后续申请填表说明、材料审查重点等注意事项、以及录取、行前培训、
签证及出国后管理等事宜均以此为主要联系平台,各项手续的重要时段请尽量保持在线。
三、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工作安排:
鉴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和具体要求,为确保不延误学校上报时间,请上述人员严格按以下时间安排进行。
1、 候选人请于3月20日至4月5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申报。相关说明详见“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中“国内研究生类手册”( http://www.csc.edu.cn/chuguo/s/213),请同学们务必先行下载、仔细阅读并按其说明进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将于4月5日关闭,关闭后无法再做更改。
3、 需提交到学校的申请材料请同学们最迟于4月6日下午18:00点送到行政楼511室。
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于4月11日前将学校有关推荐材料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网上填表及提交材料说明:
1、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 申请表内容用中文填写(特殊情况,如论文题目或导师名字等不便翻译成中文的可用外文直接填写)。提交完成后打印签字,交到行政楼511.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打印上述《申请表》时,该表自动生成,其中第2栏需由各学院/单位填写、签字、盖章,完成后与《申请表》一起交到行政楼511办公室。另请申请人将意见内容输入word文档,发邮件至gpyjs2012@163.com,邮件以及附件标题以学院+姓名+攻博形式命名。 |
3.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 复印件原件均可。邀请信上派出时间应在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如由英文以外语种书写,需有中文翻译件,并到国际处加盖公章后,申请人再将外文件及翻译件一并扫描上传。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4. | 学习计划 | 外文。1000字以上,需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由英文以外语种书写,需有中文翻译件,并到国际处加盖公章后,申请人再将外文件及翻译件一并扫描上传。硕博连读人员,如暂时无法确定导师,由各所属学院签字盖章。不交纸质版 |
5. | 国外导师简历 | 原则上不超过一页,有导师签字。如特殊原因外导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签。硕博连读生如暂未确定外导,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6. | 成绩单 | 复印件原件均可,自本科阶段起,需由研究生院或教务处或学院盖章。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7. | 外语水平证明 | 复印件原件均可。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如提交外导语言证明材料,材料中应注明外语考核方式、时间、结果等信息,如仅注明申请人“外语已合格”、“已达到外语要求”等过于简略的表述,则不符合要求。 |
8. |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9.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应届本科生无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均可。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10. | 收取学费明细表 | 仅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11. | 两封专家推荐信 | 仅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2、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 申请表内容用中文填写(特殊情况,如论文题目或导师名字等不便翻译成中文的可用外文直接填写)。提交完成后打印签字,交到行政楼511.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打印上述《申请表》时,该表自动生成,其中第2栏需由各学院/单位填写、签字、盖章,完成后与《申请表》一起交到行政楼511。另请申请人将意见内容输入word文档,发邮件至gpyjs2012@163.com,邮件以及附件标题以学院+姓名+联培形式命名。 |
3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该推荐信用中文书写。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请申请人将推荐信扫描成PDF格式,发邮件至gpyjs2012@163.com,邮件以及附件标题以学院+姓名+推荐信形式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2M. |
4 |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此表由学校负责扫描上传 |
5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 外文。邀请信上派出时间应在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原件复印件均可。如由英文以外语种书写,需有中文翻译件,并到国际处加盖公章后,申请人再将外文件及翻译件一并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6 | 联合培养计划 | 外文。1000字以上。需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如由英文以外语种书写,需有中文翻译件,并到国际处加盖公章后,申请人再将外文件及翻译件一并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7 | 国外导师简历 | 原则上不超过三页,有导师签字。如特殊原因外导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签。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8 | 成绩单 | 中文。原件复印件均可,自本科阶段起,需由档案馆、研究生院、教务处或学院盖章。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9 | 外语水平证明 | 原件复印件均可。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如提交外导语言证明材料,材料中应注明外语考核方式、时间、结果等信息,如仅注明申请人“外语已合格”、“已达到外语要求”等过于简略的表述,则不符合要求。 |
10 |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11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原件复印件均可。由申请人扫描上传。不交纸质版。 |
特别提醒:
*因以上材料中大部分在学院评审时已交过,故不再收取纸质版,仅收取1-2号材料纸质版。
*申请人如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外方合作奖学金项目,除提交上述申请表及意见表外,可能需另提交对外联系材料一套,具体请参见国家留学网上各合作奖学金项目要求。
*为便于工作人员审核,请将邀请信上有关出国身份、拟留学时间段、在外研究方向、免学费或学费资助等重要内容标注出来后,再扫描上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如确认自己属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外方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同学,请在申请表填报时,在“可利用合作渠道”一栏选择所申请的合作奖学金项目名称。
2、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遇网络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留基委信息部:010-66093940、66093948。
3、单位推荐意见内容说明:各学院应站在学校的高度,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学生进行评价,避免出现过度的夸奖之词,否则容易被退回而影响学生通过申请;更不应由学生自己撰稿,对自己做出完美描述。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和录取和派出时间安排
2017年4-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2017年5月下旬: 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2017年6月: 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办理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咨询电话:85407080
咨询地点:望江行政楼国际处派管科511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