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校2016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推荐名单及网上申报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所)、青年教师: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项目要求和安排,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分,我校现确定了12名项目候选人员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待审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王运锋(计算机学院)
王艳(计算机学院)
高博(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汪盛(华西医院)
张丽芝(华西医院)
周亚雄(华西医院)
段阳(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龚娟(外国语学院)
张秦(外国语学院)
付秦(外国语学院)
岑望来(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
王洪树(马克思主义学院)
*请上述人员以“学院+姓名”加入“2016川大国家公派教师”QQ群(151013804),相关后续申请、通知及管理等事宜均以此为主要联系平台,各项手续的重要时段请尽量保持在线。
二、向基金委申请工作安排
鉴于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和具体要求,为确保不延误学校上报时间,请上述人员严格按以下时间安排进行。 - 候选人请于9月1日至10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于9月15日前将学校有关推荐材料上报留学基金委。
三、网上填表及提交材料说明:
1、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 由申请人网上填写。注: a.“申请留学身份”请填写“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只能选填一项);“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受理机构”请填写“四川大学”。 b.上传照片时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0K的扫描肖像照。 C.“研修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研修计划须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结合, d.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请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此表,并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申请人打印留基委申请表时,将自动生成该表。表中第二项“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需由所在学院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所在学院公章。请申请人将该“意见”内容以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gpyjs2012@163.com。 |
3. | 单位推荐公函 | 由学校向留基委上报 |
4. | 《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 由学校向留基委上报 |
5. | 《专家评审意见表》 | 由学校负责扫描上传 |
6. | 身份证复印件 |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扫描上传。 |
7. | 外语水平证明 | 由申请人扫描上传 |
8. |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 | 由申请人扫描上传 |
9. | 外方合格者简历 | 简历需由外方合作者本人提供并签字。原则上不超过一页。由申请人扫描上传。 |
10.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申请人应将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
11. | 在研项目证明及科研成果清单 | 由申请人扫描上传。可到国际处领取之前交的“在研证明及科研成果清单”,或上传依托项目的“立项书”的盖章页面,以及研究主要内容和方向的页面 。 |
12. | 奖励证书 | 非必传材料 。由申请人扫描上传 |
注:为便于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审核,建议将邀请信上有关出国身份、拟留学时间段、在外研究方向等重要内容标注出来后,再扫描上传。
2、《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务必于9月9日前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行政楼511室)。其余材料不需上交。
3、上传材料清单注意事项详见 http://www.csc.edu.cn/article/385
4、 为更顺利地完成网上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仔细阅读“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s/213
5、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遇网络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留基委信息部:010-66093940、66093948
联系人: 樊老师 卢老师
联系电话: 85407080、85403050
办公地点: 望江西区行政楼5楼511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7月15日